球墨铸铁管管道沟槽
1、 一般原则
(1)开挖前应查清所施工沟槽所埋设的电缆、其他管道及构造物,避免对其影响。
(2)在施工区域内,对有碍施工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(道路、沟渠、其它管路、电杆、树木等),开挖前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,并采取得当的防护措施。
(3)挖掘管沟时,应根据现场土质情况、地下水情况、管道断面尺寸、管道埋深等施工条件,正确的选择沟槽断面形式。
(4)挖掘管沟时,应考虑回填取土方便,充分利用原有土砂,根据作业面堆放原土场地,注意堆土坡度,高度,保证施工安全。
(5)查明有无地下水,需要排水时,应编制排水方案,包括:排水量的计算、排水方法的选定、排水系统的布置、抽水机械的选型、排放区的构造等。
(6)沟槽较深,土质松散时应在沟旁设桩防护,以免塌方。
2、沟槽尺寸
(1)沟槽底部的挖掘宽度,应按下式计算:
B=D1+2(b1+b2+b3)
式中:B——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(mm);D1--管道外径(mm);
b1——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(mm);b2——管道一侧的支撑宽度,一般取150~200mm;b3——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的厚度(mm)。
(2)球墨铸铁管放入沟中,两侧应留有必要的200~300mm余宽,≤DN1000mm管道挖沟宽度举例如表2。
3、沟槽施工要求
沟槽两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2
(1)不得影响建(构)筑物、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;
(2)不得掩埋消火栓、管道闸阀、雨水口、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,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;(3)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0.8m,且高度不应超过1.5m。(4)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,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。
4、沟槽的开挖
沟槽的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:(1)开挖断面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(方案)的要求,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,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0~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,整平;(2)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,槽底局部扰动或受水浸泡时,宜采用天然级配砂砾石或石灰土回填;(3)槽底扰动土层为湿陷性黄土时,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;(4)槽底土层为杂填土、腐蚀性土时,应全部挖除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。或者,使用特殊涂层的管道以满足管道防护和防腐的要求。
5、沟槽支撑
沟槽支撑应根据沟槽的土质、地下水位、开槽断面、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。支撑的材料可选用钢材、木材或钢材木材混合使用。支撑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;
(2)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;
(3)安装应牢固,安全可靠。
6、施工降排水
对有地下水影响的土方施工,应制定施工降排水方案,以防安装好的管子产生下沉。主要要求有:
(1)设计降水深度在基坑(槽)范围内不应小于基坑(槽底面以下0.5m。(2)采用明沟排水施工时,排水井宜置在沟槽范围以外,其间距不宜大于150m。
7、沟槽地基处理
1)一般情况一般为平底沟,不设特别基础。根据情况不同,也有时把管子的支持面挖成圆形,使管子安装时尽量与原来基础地基紧密接触。
(2)软弱地基情况
应按设计规定对基础进行处理。
(3)沟槽地基处理
1、沟槽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,应按下列规定处理:
a.超挖深度不超过150mm时,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,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;
b.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、不适于压实时,应采取换填等有效措施。
2、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扰动时,应按下列方法处理:
a.扰动深度在100mm以内,宜填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处理
b.扰动深度在300mm以内,但下部坚硬时,宜填卵石或块石,再用砾石填充空隙并找平表面。
3、设计要求换填时,应按要求清槽,并经检查合格;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。
4、球墨铸铁管等柔性管道处理宜采用砂桩、搅拌桩等复合地基。
相关新闻
-
无相关信息